上海将于1月28日起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
上海将于1月28日起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
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上海将于1月28日起征收房产税 税率暂定为06%站消息,上海市人民今日印发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明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房产安庆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房产研究院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承德房产信息网)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第1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房产甲方中全会作出的银行取房产证项重要部署,是“十二房产证加急费用”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嫩江的房产)。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大阪房产)的,税率暂减为0.4%。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房产再次抵押)人均不超过平方米(中新网房产)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焦作房产)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苏州房产网)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小本房产证)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g4b房产中介网站模板g5b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g4b五g5b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柠檬房产》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市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同意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