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业小区东门口门面房房产证问题回应
邹平房产网二手房最新信息2024-05-12房产评估房产经纪人考试
关于崇业小区东门口门面房房产证问题回应
依据《关于崇业小区东门口门面房房产证问题回应!!》第二十四条规定,由不动产登记局进行首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根据《投资房产价格》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申请资料包括: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房屋所有权登记堪丈表;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审查证明、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其他必要材料。我局也将在其申请登记材料提供完整后及时进行受理,受理审批完毕后,出具《关于崇业小区东门口门面房房产证问题回应!!》及相关资料 ,一并交于不动产局,由不动产局进行发放不动产权证 。